一、一级保护区
一级保护区主要保护排列整齐、发育成型、集中度高、规模巨大的风蚀垄岗及部分风蚀塔、风蚀墙等。保护区范围内的地质遗迹禁止游人触摸、攀爬;在该范围内禁止进行与地质遗迹保护无关的工程项目,禁止机动交通工具进入;可以设置必要的游赏步道、防护栏网,但必须与景观环境相协调,不得对地质遗迹造成破坏;该保护区内不准建设机动车道、餐饮设施。建立一级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制度,一级保护区的保护责任要落实到人。
二、二级保护区
二级保护区分布于一级保护区外围,主要保护不同发育阶段的雅丹类型,包括风蚀垄、风蚀墙、风蚀塔、风蚀柱等。保护区内风沙大、日照强,雅丹体稳定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,因此保护区内可以建设与旅游服务相关的基础设施,但必须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,严格审批,避免破坏性建设,对进入本区的机动交通工具应严格管制,在雅丹体不稳定的地方设置提示牌,确保保护区内游人安全。
三、三级保护区
三级保护区主要保护形态多样的风蚀塔、风蚀柱、风蚀残丘等地质遗迹。保护区内不得开展与保护功能不符的工程建设,不得进行矿产资源勘查、开发活动,严禁开山、开矿、开荒等破坏地貌景观植被的活动,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开发区。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包括:建立健全规章制度,加强科普宣传,提高公众保护意识;加强地质公园资源的有效管理。